2018上海音樂學院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指揮、歌劇音樂指導
報考要求:具有較強的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視奏有一定難度的曲譜,并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演奏鋼琴必須達到規定的程度(樂隊指揮、歌劇音樂指導專業要求肖邦練習曲程度、合唱指揮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試其他器樂表演);合唱指揮及歌劇音樂指導要求具有一定的聲樂演唱能力、民族音樂指揮要求能演奏一種以上中外樂器。
指揮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 樂隊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
(3)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2、 合唱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合唱作品一首。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3、 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
(3)中外樂器演奏,另加器樂視奏和加試。
注:加試指除了指定樂器之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
4、 歌劇音樂指導招考方向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彈唱)。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專業復試
1、樂隊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樂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2、合唱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合唱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3、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4、歌劇音樂指導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彈唱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二)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聲樂演唱
報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170 厘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0
厘米(專業成績前三名者及少數民族聲樂演唱專業考生,身高標準可適當放寬)。
2、有較好的音樂基礎(能視唱五線譜,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樂理知識),有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基礎(不作為考試內容和項目),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嗓音條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
3、能較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段,具備良好的演唱氣質和歌唱素養,音準、節奏感、語言感、音樂感好,音樂記憶力強,歌唱發聲方法基本正確。
聲樂演唱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美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國歌曲(可以是“五四運動”以來的創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國歌曲(可以是藝術歌曲或
歌劇詠嘆調)。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2、民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忌赃x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3 、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忌赃x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注:不得自帶伴奏。
▲ 專業復試(自帶伴奏,如考生未攜伴奏人員,則統一安排伴奏教師。)
1、美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備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2、民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三)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鋼琴演奏
報考要求:熱愛音樂,品學兼優。具備學習鋼琴的基本條件,已經掌握一定程度的視唱練耳、和聲、樂理及室內樂知識。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鋼琴演奏程度,能夠較好地掌握練習曲的技術標準和中外經典作品的音樂風格。

鋼琴演奏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肖邦練習曲一首(但不能選用作品 10 之 3、作品 10 之 6、作品 10 之 9 或作品 25 之 7)。
2、練習曲一首(從下列作曲家的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里蓋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練習曲不能選用作品
10 之 3、作品 10 之 6、作品 10 之 9 或作品 25 之 7,并不得與前列首肖邦練習曲重復)。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專業復試
1、重復演奏初試的肖邦練習曲一首。
2、自選古典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
3、自選中型樂曲一首(組)(須 7 分鐘以上)。
4、視奏鋼琴作品一首。
注:專業考試(初試、復試)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考生必須背譜演奏。主考官有權中斷或終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選作品片斷的權利。
▲三試
1、 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四)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現代器樂演奏、打擊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現代器樂打擊樂演奏程度,能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音樂表現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并具備學習該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基本掌握樂理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齒、唇等適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打擊樂器演奏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管風琴、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復調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 8 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 響評判。
注 A.* 報考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鋼琴完成考試項目。
* 管風琴考試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 電子管風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 報考爵士鋼琴專業的考生,需考音階與音型具體要求請參看爵士專業,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1)巴赫:前奏曲 BWV 1006a。
(2)索爾:西班牙弗利亞變奏與小步舞曲
注: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招考方向
(1) 爵士吉他、爵士薩克斯、
爵士鋼琴:大調音階與爵士旋律小調音階(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減音階、變化(Alt.)音階與增音階三種音階的音型模進(背譜演奏)。
(2) 爵士小號:大調、和聲與爵士旋律小調音階與調式(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減和弦的音型模進(背譜演奏)。
爵士長號、爵士貝斯:大小調音階與琶音(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
(3) 練習曲一首,相當程度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
注:A.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 5 分鐘。
4、打擊樂招考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流行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注:A.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 7 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B.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專業復試
1、管風琴、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練習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 10
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響評判。試奏樂曲片段(交復試費時發視奏譜)
注:A.報考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鋼琴完成考試項目。
* 管風琴考試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電子管風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報考爵士鋼琴專業 的考生,需考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1)維拉羅伯士:練習曲第三號
(2)巴里奧斯:大教堂第二、三樂章
(3)視奏(三升三降內,復試現場發譜)。
(4)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招考方向
(1)樂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兩首均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3)試奏爵士樂曲一首(現場發譜,爵士管樂與爵士吉他需作即興演奏)。
(4)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
注:A.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 5 分鐘。
4、打擊樂招考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樂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4)可選擇加試鍵盤類打擊樂。
流行打擊樂專業—— (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 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練習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注:A.以上打擊樂專業復試均不帶伴奏。
B.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 7 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C.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五)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管弦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管弦樂器演奏程度,達到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表演和演奏方法正確;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生理適合所學專業的要求,具備學習報考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報考小提琴演奏的考生可兼報中提琴演奏。
管弦樂器演奏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專業初試均不用伴奏)
1、小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三個八度或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 (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練習曲);
(3)巴赫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中慢樂章一首;
(4)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中型炫技性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德、頓特(作品 35 號)、帕格尼尼(作品 1 號)、維尼亞夫斯基(作品 18、10 號)、等
樂曲:參考國際小提琴比賽協奏曲及炫技性樂曲曲目。
2、中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三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及雙音音階(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或康帕諾里中提琴練習曲);
(3)任選一首巴赫六首無伴奏組曲中的沙拉班德舞曲;
(4)中提琴協奏曲斯塔米茲 D 大調協奏曲;霍夫曼斯特 D 大調協奏曲或二十世紀以后中提琴協奏曲的前列樂章及華彩或二、三樂章。
參考曲目
練習曲:頓特、維約、魯卡斯、羅德等
樂曲:參考國際中提琴比賽協奏曲曲目
3、大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六、八度);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 (程度不低于波帕爾練習曲)。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帕爾、皮亞蒂等
4、低音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三個八度音階,以四分音符等于 120 速度連弓演奏,七組琶音連弓演奏;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 (程度不低于赫拉伯 86 首 )。
參考曲目
練習曲:赫拉伯、斯托爾奇、西曼德爾等;
小型樂曲:馬切羅奏鳴曲兩個樂章、劉莊浪漫曲等
5、豎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布佐利(Pozzoli)《中等難度練習曲》第十條。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佐利、博赫薩 50 條;
小型樂曲:不同風格的樂曲二首,相當于皮埃內即興曲、亨德爾協奏曲程度
6、長笛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技巧性、音樂性高級練習曲各一首。
7、雙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自選費林 48 首練習曲,單、雙號(慢、快)各一首。
8、單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9、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米爾德音樂會練習曲 Op26)。
10、薩克斯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11、小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布爾姆 62 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布爾姆 62 首、夏里爾、阿爾本特性練習曲。
12、圓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嘎萊前列、二冊)。
參考曲目
練習曲:柯普拉許 60 首、牟勒、嘎萊前列、二冊。
13、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切特長號旋律練習 120 首、希蒙 亨利 40 首、布萊格 31 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 120 首(低音長號版)、艾倫·奧斯特蘭德、博力斯·格林格力。
15、大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 120 首(大號版)、瓦西里列夫 24 首、布拉熱維奇 70 首。
▲專業復試
以下所有管弦樂器專業復試演奏曲目均應有鋼琴伴奏和指定視奏譜例片斷一首(復試現場發譜)。如考生未帶伴奏人員,
應預先聯系,由學院統一安排伴奏教師,費用自理。
1、小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2、中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3、大提琴演奏
(1) 大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注:艾爾加協奏曲需演奏一、二樂章或者第四樂章;洛可可主題變奏曲需演奏主題和一、二、三、七變奏)。
(2) 任何形式的樂曲一首。
曲目的選擇須兼顧技巧性和音樂性。
4、低音提琴演奏
一首小型樂曲和任何大型協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長度不能短于狄特斯朵夫協奏曲前列樂章)。
5、豎琴演奏
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難度相當于蓋比爾.皮爾耐(Gabriel Pierre)的隨想曲。
6、長笛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7、雙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8、單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9、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0、薩克斯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1、小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2、圓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3、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5、大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前列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三試
各管弦樂器演奏專業復試合格后,均須參加“樂理”及“視唱練耳”考試
1、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六)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中國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中國樂器演奏程度、水準;能較好的把握各種不同樂曲的演奏風格及基本技巧,能較好的表現音樂內涵;演奏方法正確、規范并具備樂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條件;掌握基礎樂理知識,能較熟練的視奏五線譜。
中國樂器演奏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一律不帶伴奏)
1、演奏自選樂曲片段兩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專業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國樂曲一首。
3、所有專業演奏時間不超過 5 分鐘。
▲專業復試(一律不帶伴奏)
1、準備自選樂曲兩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現場抽簽其中一首演奏。
2、所有專業視奏指定五線譜樂曲一段,視奏時間約 2 分鐘(復試現場發譜)。
3、所有專業復試演奏時間不超過 6 分鐘。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七)上海音樂學院招考方向:音樂戲劇表演

音樂戲劇表演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條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發聲方法正確,音樂感好;形體協調,有一定的舞蹈基礎;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并具一定的演說能力;身材、形象適合于戲劇表演,具有樂理和視唱五線譜的基礎;有一定的外語能力。對考生中個性突出,有特長,會演奏樂器并達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通過。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歌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國歌曲,三首外國歌曲(中外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樂劇選段)。自選演唱備考歌曲中的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誦
用普通話表演朗誦一段(3 分鐘內)。
3、舞蹈
自選舞蹈表演片段(3 分鐘內)。
▲ 專業復試
1、 歌曲演唱
(1)演唱備考歌曲一首(須不同于初試曲目,中外歌曲及風格不限,外國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選歌
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動作模仿,風格不限;(2)自備舞蹈片段或個人技巧展示(限 2 分鐘之內)。
3、表演
即興表演。根據所給題目及要求進行即興表演。
4、面試
特長展示;
音樂劇考試相關知識問答。
備注:在任何表演環節里,主考官有權酌情終止表演。
▲ 三 試
1、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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